11月2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8次主任(扩大)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科学把握地方立法的定位和权限,提升地方立法能力,抓好法规有效实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进地方治理,推进科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会议讨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方案,决定该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6日至28日在昆明举行。据悉,该次常委会会议将举行联组会议,对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农业科学院5个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讨论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云南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等法规案和单行条例,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审查。
会议讨论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研究结果的报告,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云南省专项债券发行和安排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视察的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专项报告,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据介绍,制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是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是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改革项目,旨在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杨福生,秘书长韩梅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