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主持会议,副主任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实到5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石嘴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固原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中卫市农作物秸秆处置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及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会议将对上述报告、议案进行分组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王和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以及邀请的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