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有关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渝宁浙粤四个省区市为示范点,启动全国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工作。作为试点省份,为更好发挥“第一梯队探索、开拓、引领的重要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工作为抓手,通过电话联系沟通、召开立法研讨会、制作宁渝备案审查条例对照表等方式,积极与重庆市人大结对子,共同研究两区市条例制定所涉及的重点制度问题,为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做好准备工作。
3月17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首次召开协同立法项目视频研讨会。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负责人对条例名称、规范性文件定义、制定主体清单、审查结果溯及力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就条例起草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达成了共识,同时还征求了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修订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次与重庆市人大协同立法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创新立法模式、提升立法质效的一次有益的实践探索,为提高地方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后,两地还将继续加强立法协作,推进协同立法,尽早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为其他省市区提供立法范本和实践基础的同时也将为国家制定备案审查法律积累经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张艳玲实习生:苏潇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