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立法拟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制度作出了完善,为何作出这一修改?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回答了这一提问。

  黄海华指出,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中的分级制度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对突发事件的分级,二是对突发事件预警的分级,三是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决定启动哪一级应急响应,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议给予地方在具体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时一定自主权。草案拟作出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的基础上,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的规定。” 黄海华介绍。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6/t20240621_4376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将进一步完善矿区生态修复 下一篇: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拟二审:完善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