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石化清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要求,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顺利完成全年收支预期目标,全省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3082.03亿元,比2019年增收30.51亿元、增长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6.8亿元,增收19.33亿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086.04亿元,减收117.98亿元、下降9.8%;非税收入700.76亿元,增收137.31亿元、增长24.4%,非税收入占比39.2%。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部分)、上年滚存结余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7106.9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9.5亿元,减支209.25亿元、下降3.5%,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车辆购置税补助减少。全省民生类重点支出4131.25亿元,增支99.44亿元、增长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2%,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加上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债券还本)、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7106.91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75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收21.36亿元、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224.99亿元,为预算的88.4%,减收22.05亿元、下降8.9%;非税收入245.75亿元,增收43.39亿元、增长21.4%,非税收入占比52.2%,主要是省属国有企业特别利润增加。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部分)、上年滚存结余收入和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229.45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4.36亿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28.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减支259.23亿元、下降18.2%,主要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新增一般债券减少157.72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债券还本)、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和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5229.45亿元。收支平衡。
省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896.14亿元,增加296.04亿元、增长11.4%。其中,税收返还130.78亿元,与2019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301.33亿元,增加554.9亿元、增长31.8%;专项转移支付464.03亿元,减少258.86亿元、下降35.8%。
2020年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54.68亿元,年度中未动用。省级预备费15亿元,年度中动用4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剩余11亿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超收12.48亿元,以及结余资金、调入资金和收回预算周转金等273.3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55.49亿元。2021年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3.02亿元,余额182.47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支出36.61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27.28亿元,补助市县9.33亿元。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省级预算周转金4.41亿元于2020年年度终了收回,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汇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2020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含上年结转结余)“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6亿元,减支0.43亿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14亿元,减支0.22亿元、下降6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亿元,减支0.13亿元、下降10.7%;公务接待费0.13亿元,减支0.08亿元、下降3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7.23亿元,增收336.28亿元、增长19.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含再融资债券部分)等,收入总计3992.0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33.19亿元,增支1486.28亿元、增长110.3%。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债券部分)等,支出总计3695.3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6.67亿元。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增加,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8亿元,为预算的78.4%,增收89.31亿元、增长210.2%,主要是车辆通行费92.74亿元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含再融资债券部分)等,收入总计2003.67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3%,增支183.22亿元、增长375.5%。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含再融资债券部分)等,支出总计1881.4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22.2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0.69亿元,增收242.74亿元、增长247.8%,主要是高速公路股权出让收入,以及部分国有企业上缴经营利润增加较多。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343.2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5.53亿元,增支167.23亿元、增长286.8%,主要是高速公路股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加上调出资金104.02亿元,支出总计329.5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74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0.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增收172.75亿元、增长255.4%,主要是高速公路股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1.04亿元,收入总计241.43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增支110.56亿元、增长358.5%,主要是高速公路股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15.14亿元、调出资金73.89亿元,支出总计230.4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06.98亿元,为预算的95.9%,减收53.15亿元、下降3.9%,主要是落实国家减免社保费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19.53亿元,为预算的99.2%,增支88.68亿元、增长7.8%。当年基金收支结余87.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52.53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5.18亿元,为预算的86.6%,增收264.82亿元、增长220.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4.77亿元,为预算的98.1%,增支343.79亿元、增长313.6%。收支增幅较大原因是,从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工伤保险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当年基金收支缺口19.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8.96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收支数据为上报财政部决算数,与向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个别市县根据决算整理结果对支出进行了调整。待省对下2020年决算批复办理完毕后,若有变化,届时另行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1658.35亿元,分配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06.12亿元。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分别为10990.64亿元、1790.07亿元,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26.1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89.41亿元、建制县置换债券130.61亿元、再融资债券1202.55亿元、外债转贷3.59亿元),主要用于全省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置换政府存量债务等。全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1208.9亿元,付息360.99亿元。
二、2020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在“三对冲、两强化、一提升”上下功夫,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冲财政减收压力。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省各级共计压减约88亿元(其中省级压减28.22亿元),压减的资金全部用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二是合法合规盘活资源资产。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的减收影响,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征收国有企业特别利润等方式,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正增长。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争取到中央各项补助资金347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3.1%,为我省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有力财力支撑。
(二)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省新增减税降费153.63亿元,减免社会保险费166.75亿元、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3.07亿元、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2.78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财金联动助力经济加快恢复。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税金融政策17条,助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体克服困难、恢复生产。统筹安排1.77亿元用于多彩贵州促消费百日专项行动,促进消费恢复活力。三是加快推进债券分配使用。迅速将新增专项债券97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50亿元用于支持“两新一重”和民生保障等相关领域2600余个项目建设,既为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恢复经济赢得主动。四是积极培育经济发展动能。统筹安排预算内投资195.53亿元,以及铁路、民航、水运、公路建设等各类资金226.7亿元,推动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强劲发展态势。
(三)狠抓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对冲基层“三保”保障压力。一是迅速推动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当好“过路财神”,坚决不当“甩手掌柜”,迅速完成直达资金使用一竿子插到底、一个系统管到底,实现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直达资金用于“三保”支出723.63亿元,占比达81.2%,极大缓解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减轻民生类重点支出保障压力。二是切实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113.01亿元,增长14.9%,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支持市县夯实“三保”基础。三是建立健全库款监测调度机制。直接调度市县“三保”等支出资金和“9+3”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资金,脱贫攻坚和“三保”等领域重点支出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四)强化重点民生支出保障,集中财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奋力冲刺撕掉绝对贫困标签。坚持脱贫攻坚统揽财政改革发展全局,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空前,202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58亿元,增加41.8亿元,增长22.9%,五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811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8.74亿元(年均增幅17%),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强劲支撑。二是闻令而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措施20条,迅速筹措疫情防控资金90.07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统筹新增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各地防疫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针对疫情对就业和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影响,统筹安排有关资金414.39亿元,用于就业、养老、医疗、困难群众救助等,确保各项基本民生保障举措落到实处。筹措防灾减灾救灾资金50亿元,用于受灾地区抢险救援救灾救助,重点支持受灾严重地区做好灾后重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体系建设,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认真落实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安排科技、工信、大数据、能源、十大工业产业、商贸发展等领域资金约60亿元,支持大数据等重点产业升级改造、蓬勃发展。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8.24亿元,支持全省88个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多措并举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实施联合监管,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风险,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综合运用应急周转金、纾困资金,以及到期债务展期重组等措施,为市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有力支持。全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合法合规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重大成效。二是加大力度处置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加强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关规定、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等系列制度,夯实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基础。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惩罚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债务资金使用不规范和违反债务管理“七严禁”的有关地区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拓展零基预算改革成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增强财政资金有效供给,严格预算项目审核,2020年削减不符合零基预算导向资金600余亿元,削减率达40%。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11个制度办法,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完成省级部门2020年绩效目标编审,涉及资金1164.8亿元,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四本”预算全覆盖。完成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1402.6亿元,绩效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有效发挥。三是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出台交通运输、教育、科技、生态环境、公共文化等7个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成全省资源税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预算一体化系统试点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0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财政收入增收后劲不足、支出刚性增长,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较大,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仍待加强等问题,审计也指出存在政府投资基金效益不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2021年采取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加强财会监督等措施加以改进,同时,将通过持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举措,树牢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有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保重点民生和重大任务,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呈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态势。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899.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8.18亿元、增长13.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0.76亿元,为预算的56.3%,增收98.95亿元、增长10.7%(2020年、2021年两年平均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623.8亿元,增收86.27亿元、增长16%(两年平均下降2.3%,比2019年同期下降4.5%,仍未恢复到疫情前的规模);非税收入396.96亿元,增收12.69亿元、增长3.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9.02亿元,为预算的52.3%,增支239.59亿元、增长10.2%。全省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完成1745.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7.4%。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19亿元,为预算的69.9%,增收35.79亿元、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153.06亿元,增收43.95亿元、增长40.3%;非税收入181.13亿元,减收8.16亿元、下降4.3%。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9.33亿元,为预算的61.4%,增支233.41亿元、增长5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8.22亿元,为预算的32.6%,增收16.41亿元、增长2.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8.71亿元,为预算的40.2%,减支340.53亿元、下降33.7%,主要是上年同期新增专项债安排的支出较多。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62亿元,为预算的38.5%,增收42.54亿元、增长132.6%,主要是征收的车辆通行费较上年增加较多。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43亿元,为预算的41.7%,减支4.55亿元、下降6.1%,主要是上年同期安排的民航发展基金支出和新增专项债支出较多。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36亿元,为预算的24.7%,增收33.2亿元、增长406.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8亿元,为预算的56.5%,增支39.73亿元、增长141.5%。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暂未入库,主要是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需待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定后,经省属企业申报、社会中介机构核查等程序收取,预计7—8月入库。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原则上按照“以收定支、先收后支”执行,为加快设立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行支出27.09亿元,为预算的45.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1.87亿元,为预算的51.8%,增收197.8亿元,增长33.9%,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上年执行减免社保费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28.34亿元,为预算的47.7%,增支79.9亿元,增长14.6%。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1.54亿元,为预算的56.8%,增收101.98亿元,增长40.9%。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7.84亿元,为预算的49.5%,增支32.14亿元,增长13.6%。
四、2021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围绕“四新”抓“四化”,服务中心决策。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中央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1—5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34.87亿元。二是支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安排资金73.13亿元,支持国土绿化行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快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积极推动武陵山区成功入选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三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有关要求,保持财政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3.87亿元,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四化”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420亿元,采取“政策刚性+基金弹性”的方式,力争带动不低于1000亿元金融和社会资本市场化投资投入“四化”建设和大生态战略。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支持新型城镇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新型工业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和“四化”建设夯实财政保障。
(二)统筹兼顾保民生,办好民生实事。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下达就业补助等相关资金21.72亿元,扎实做好就业第一民生工程,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强化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6.6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全力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政策落实。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安排10.9亿元支持全省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集27.54亿元,推进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支持各地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发热门诊规范化设置、以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质扩能,推动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四是促进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下达教育类资金231.58亿元,支持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机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改善普通高中学校、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以及高校内涵式发展。
(三)厉行节约强基层,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省级按照不低于15%比例,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18.16亿元。加强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清理盘活资金5.58亿元。二是最大限度下沉财力。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不断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累计下达市县中央和省对下转移支付2233亿元。全面监测市县库款运行,加大市县库款保障力度,调度市县资金1409.32亿元。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对账、报告、监控预警等管理机制,将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省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纳入省级直达资金监控范围。中央直达资金1134.2亿元中,从资金投向看,用于基层“三保”保障938.36亿元、占比82.7%。直达资金支已支出687.58亿元,支出进度为58.5%,快于序时进度。
(四)千方百计保稳定,守住风险底线。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出台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融资举债行为,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二是统筹兼顾抓好风险防范化解。明确全年化债目标,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等措施化解隐性债务。严格执行债务风险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动态掌握隐性债务偿付风险,强化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分析,定期排查全省隐性债务风险隐患。推进对高成本隐性债务进行展期或重组,拉长期限、降低成本,缓释当期偿付风险。三是有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96.68亿元,发行进度为48.2%,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是全国保持较低发行价格的25个发行主体之一。
(五)全力以赴抓整改,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狠抓审计问题整改。扎实抓好审计署、财政部等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办法、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措施,从体制上、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违规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核查,抓实全省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及重点核查发现问题、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三是扎实开展下沉式调研。就基层财政收支、“三保”运行、债务风险防控等开展财政运行综合调研,针对遵义市债务风险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债务风险防控专项调研。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帮助市县破解“三保”运行、债务管理的难点和堵点,探索从源头上完善财政管理的办法。
(六)多线推进抓改革,推动提质增效。一是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围绕教育、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医疗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农村产业革命、乡村振兴等领域,对“十三五”重大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二是稳步开展财税体制改革。出台国防、自然资源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及我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深入开展消费税改革调研,省以下各级财政关系更加明晰。三是开展全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完成全省3457户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等基本情况清查,为全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奠定基础。四是强化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推动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处置平台,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结合。探索建立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完善科研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促进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五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全覆盖任务,通过“制度+技术”方式,实现财政数据纵向贯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势头良好,但下半年“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和地方政府债务到期集中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仍然较大。我们将紧扣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收入管理。围绕年度收入预期,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抓好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征收管理,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严格落实新的制度性减税政策和降费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惠金融支持,通过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涵养税源,做大财政“蛋糕”,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刚性。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压减后的一般性支出预算。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合理把握资金支出进度,促进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更加衔接匹配,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长期沉淀闲置资金全部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用好“四化”和绿色生态投资基金,加快推进基金投资工作,助推市、县因地制宜发展产业。
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保”动态监测预警,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继续加大对基层倾斜力度,提高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建立“三保”保障奖惩机制,强化市县“三保”主体责任,督促和激励市县集中财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管理,保障好各地工资支出、正常运转等支出需求。
四是抓实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坚决堵住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漏洞。探索建立政府债券本息偿付约束机制,督促市县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息,防范法定债务风险。积极推进置换债务方案落地实施,持续降低全省债务风险水平。加快推进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保障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责问责力度,提高财政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协同推进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