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玲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组,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郭爱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宁夏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沙坡头区兴仁片区工程的建议”(建字第183号)、李晓波等代表提出的“支持建设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工程的建议”(建字第198号)进行现场督办。
督办组实地察看了中部干旱带海原西安供水工程和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沙坡头区兴仁片区工程,现场询问了相关情况,并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董玲就切实做好两件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办组指出,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自治区水利厅等承办部门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将办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办理实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要与承办、协办部门加强沟通,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精准性,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