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6日至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玲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同步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开展执法调研。
执法检查前,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实施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情况汇报,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五市,采取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宁夏瑞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千叶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闽宁养殖基地等企业单位,对全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稳定和发展畜牧业生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落实和畜牧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动物防疫法主要法律制度实施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新修订的条款内容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全面深入查找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畜牧法执法检查和动物防疫法执法调研工作,督促法律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增强法律的执行力,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推动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