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进一步落实政府各项保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服务效能。将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讲解读,增强依法保障、依法治理、依法服务意识。
二、依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推进省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结合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工作,推动市、县建设一批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完善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障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安全。
三、依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供需对接,推动精准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功能互嵌,优化美化服务空间。推广公共文化服务新型业态,推动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艺术普及等。加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送戏进万村”“乡村春晚”“非遗过大年”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参与管理、参与服务。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场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服务体验,提高服务吸引力。
四、依法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定我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分级保障机制。完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优化文化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环境。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群众文化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落实公共文化领域改革部署,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加入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机制,深入推进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推动资源互通,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公共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