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 正文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慈善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慈善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进一步加强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发展慈善事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把慈善教育融入德育课程,教育学生爱心做事、感恩做人。将慈善法列入省属企业普法目录,在省属企业中营造健康开展慈善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发挥骨干慈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优化慈善相关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塑造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慈善类人才。加强慈善机构政策指导,发挥省属企业党工团组织主渠道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慈善促进支持举措。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创新慈善活动载体,创设校园慈善服务和社会慈善服务项目。支持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出台更多有利于激励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营造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对慈善服务设施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进驻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开展慈善活动。指导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为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建立完善慈善激励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进相关部门的常态化信息共享,形成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的工作格局。以政府采购服务形式,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体系运行机制。充实民政部门慈善工作力量,逐步改善民政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监督力度不够等现状。依法加强对慈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利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和社会组织的网站、公众号等载体,落实慈善活动信息公示机制。依法依规参与处置涉及慈善活动的各类舆情,维护慈善组织的正当权益,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涉及慈善活动的信访事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化解有关信访事项。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8cabe7aa18fe45378f1387af4fdcf0bf&strColId=d446fe13a1d943bf98e0552278230c64&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上一篇: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下一篇: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