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部分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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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天培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目标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