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罗建国、省财政厅厅长谷剑锋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安徽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省政府及财政、审计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了有力保障。就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科学理财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客观研判下半年我省的财政收支形势,充分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科学精准实施财政政策。要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强化预算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要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和发展民生。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等实质性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能省则省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二、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

  

  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民生项目实施情况、各类风险隐患化解情况的跟踪审计,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大力推进研究型审计建设,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研究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探索解决办法,针对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和“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对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全面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审计整改领导、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要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利剑”作用,实现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方式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621047024977218&strColId=d446fe13a1d943bf98e0552278230c64&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下一篇: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