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矿山安全事故多发,暴露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短板弱项。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委获悉,该委建议应急管理部加紧研究论证,推进矿山安全法修改工作。社会委将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开展修法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矿山安全法的议案。议案提出,矿山安全法已实施近三十年,内容较为简单,滞后性凸显,存在安全监管机构不明确、规制内容和手段滞后、处罚规定不够全面、事故处理级别不清、监管者职能定位偏差等问题。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违法行为处罚,调整矿山事故处理的级别规定,完善矿山监管机制。
应急管理部表示,已将修改矿山安全法作为应急管理立法体系框架的重要内容,成立矿山安全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抓紧推进修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意见,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出发,做好与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进一步细化实化有关条款。(记者 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