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国务院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资委获悉,该委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加紧工作,尽快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环资委将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动矿产资源法修改进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议案提出,现行矿产资源法内容整体滞后,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难以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权利。建议加快修改矿产资源法,并对自然资源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自然资源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已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国务院提请审议。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法律草案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环资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地方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赴江西开展专题调研,并结合代表议案内容,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记者 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