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文/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要求,推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实施,今年8月至11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纠纷解决机制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开展检查,督促各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多点发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知识产权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八大类权利,保护工作涉及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20多个政府部门和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3个月来,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交流座谈、问题线索核实等多种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全面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切实感受到自条例实施以来,各有关方面同心、同向、共同发力推动法规贯彻实施,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制定《天津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的工作措施》,完善严保护政策体系。组织“剑网”“昆仑”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立案查处各类专利行政案件103件,缴获侵权复制品20余万册,侦破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4名,形成了有力震慑。
司法保护作用全面加强。2020年我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79件,同比增长31.39%,审结8820件,同比增长37.88%,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作用。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细化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回应制度适用难题,相关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初步建立。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与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分会签订关于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备忘录、与市版权局签订关于推进著作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模式。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天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国际仲裁中心,推广以商事仲裁方式快速解决纠纷。
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依托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打通知识产权快速审查、授权、维权绿色通道,截至今年7月,共受理专利预审案件3281件,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436件。充分利用第二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巡回评审庭,提高我市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大力推动“一制三化”改革,业务受理窗口实现“不见面、网上办”。
凝心聚力,知识产权保护仍在路上2020年我市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九,专利申请量突破11.47万件,同比增长19.4%,创历史新高。成绩值得肯定,但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要求,对标对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
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实效性不够强,社会公众关注度不够高,部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不够浓厚。知识产权数量上与北京、上海等地还有较大差距,创新策源平台不够多,创新投入力度不足,成果转化动力不强,知识产权产业对经济发展贡献率尚需提高。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部门间、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不充分,协调衔接不够顺畅,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协同作战能力不强,行刑衔接工作体系需健全。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执法能力不强。原有市区两级支持专利申请、授权等政策,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导向衔接不紧密,与科技、经济等政策融合度不高。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还不强,保障措施还不多,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还不充分、不全面,有的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规则标准还不统一,裁量赔偿数额时类案裁量结果差距较大的情况仍然存在,“三合一”审判机制、案件集中管辖、快审精审规程、多元纠纷化解等高效审判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检查中企业普遍反映我市专业代理机构少、服务水平不高,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不多,懂技术、懂法律、熟悉知识产权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偏少。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公用信息服务网点分布不均匀,拥有个性化专利信息数据库的企业和行业不多,公共服务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
群策群力,共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更为迫切。执法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聚焦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强化依法保护、从严保护的刚性、力度,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意见建议。
加强宣传引导,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持续深入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尽快补齐短板,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及时更新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建立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政策体系,支持和鼓励创新主体加快知识产权创造。
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提高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赔偿标准,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大力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切实解决企业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
构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提供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我市拥有知识产权双保护中心、专利局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天津巡回评审庭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效率。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
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充分实现。加大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创新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依法推动有关方面深化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战略意义认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知识“定价”、给创新“赋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执笔人:郭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