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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逐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发布时间:2021-12-2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1日在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邓小刚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强化政策支持和责任落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主体联农、服务带农、政策强农,逐步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带动小农户发展。

  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家庭农场超过380万个,平均经营规模134.3亩。

  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坚持农户成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运行质量,深化社企对接,让农户成员切实受益;专项清理“空壳社”,在406个县(市、区)实施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3万家,带动全国近一半农户。其中,在脱贫地区培育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脱贫户630万。

  

  促进持续增收渠道更加多元

  报告指出,促进小农户持续增收的渠道更加多元,是近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效。

  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集约经营和集成服务,降低了小农户生产成本。据抽样调查,与农民自种和流转土地种粮相比,采用生产托管方式种粮,亩均成本最低、产量最高,纯收益平均提高20%以上。

  依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实现了农业价值链增值和农民就业增收,全国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吸纳近1400万农民稳定就业,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1.27亿农户,户均年增收超过3500元。

  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实现了要素分红促进增收,通过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吸纳农户以土地、住房等入股集体经济组织,释放了小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

  

  相关支持保护制度持续优化

  报告显示,支持保护制度持续优化,突出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形成、主产区利益补偿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

  小农户权益保护持续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得到切实维护,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1亿份,覆盖95.3%的家庭承包经营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受理数连续4年下降。

  金融供给服务持续改善,截至2021年3季度末,全国农户贷款余额13.2万亿元,全国农担体系累计担保金额5586亿元、政策效能放大8.7倍。

  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15亿元,为1.8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13万亿元。(记者 蒲晓磊)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mtgz/501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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