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审议现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我省实施情况如何?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11月22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021年9月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昆明市、昭通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6个州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省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消防改革,化解各类消防风险,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持续推进,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消防管理体制机制及相关权责关系有待理顺、消防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等问题,对此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消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等建议。

  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对《报告》进行审议。

  韩梅:《报告》充分反映了目前消防“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消防“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执法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水平;不断推动全社会、各部门形成自觉支持、配合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消防体制机制改革,理顺消防管理体制机制。

  吴绍吉:建议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应该更多地依托现代化的设施、设备、装备开展消防工作,提高救援效率;消防救援应该有一个科学标准,分情况进行科学施救。

  张绍雄:一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单位的协同不是很顺畅,体制机制存在障碍,需适应和调整。二是要提高应急能力的建设,包括硬件和软件,特别是自救能力的培训、重点行业的监管;三是要加快应急智慧平台建设的推进速度,加强对消防“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深度、广度。

  杜俊军:建议对本次执法检查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制度性的办法在全省人大系统进行推广,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张纪华:建议要严格管理电动车在居民小区充电的问题,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公众自救能力建设,比如培训居民安全使用高楼自救绳等,增强自救逃生本领。

  普绍忠:建议一是加大消防“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消防“一法一条例”的知晓度;二是改善消防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公共场所,如医院、学校、小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的消防设施;三是提高消防救援保障能力;四是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

  番跃平:建议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要层层压实。另外,当前一些消防设施布局还是有些滞后,尤其是乡镇、村级的消防设施还需要加强配备。此外,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董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单位为了疫情防控工作把消防通道锁起来,包括一些大医院、人员密集场所,造成了消防安全埋下隐患,应对此予以重视、认真整改。

  徐昌碧:建议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理顺消防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

  姚绍文:建议应该考虑加大对消费场所、学校等重点区域和云南特有的少数民族古村落的消防检查力度,同时要结合实际案例加强宣传,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

  许家福:首先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同。建议强化宣传、投入、执法力度,深化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李四明:建议要扩大教育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要加强管理,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1/rendayaowen_1125/159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审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省人民政府4个报告 下一篇: 【审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