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审查批准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州市地方性法规。
会议审议并表决批准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等11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修正案以及《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批准废止《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确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会议分别听取副省长董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所作的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