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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可靠制度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谈“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1-09-28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举行的集体采访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就“人大工作中如何理解、把握和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进行了分析阐述。

  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室副主任翟炜分析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中,“一切”和“各种”两个词,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全过程”属性,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保障人民,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实现全过程的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已经有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参与实践。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真正实现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

  第三,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运行和实践,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翟炜表示,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新时代,如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翟炜认为,首先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他还指出,要不断发展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使人民民主权利能够通过法定途径、渠道、方式、程序,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落实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支持和保障他们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翟炜介绍,这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化安排。

  比如,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了660多位代表的意见建议;900人次代表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报告。近年来,各级人大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等工作平台近23万个。

  “今后将在这些方面持续努力,进一步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期盼,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翟炜对记者说。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rdyw/1322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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