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7日电 (谢雁冰 梁晓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7日对外表示,今年到目前为止,已制定、修改法律33部。履职以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呈现形式多样、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新特点。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举行集体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共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96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0件。今年到目前为止,制定、修改法律33部(制定12部、修改21部),决定7件。
谈及本届以来立法工作新特点时,童卫东表示,一是立法形式更加多样化。“过去以立新法为主,现在是立、改、废、释、纂、决定,形式越来越丰富。”童卫东说,从体量上看,既有“大块头”,也有不少“小快灵”,民法典有1260条,反外国制裁法只有16条,反食品浪费法也只有32条。
二是数量多,三是节奏快。童卫东说:“过去不少法律是十年磨一剑,有的甚至是二十年磨一剑,现在从起草到通过,不少是在一年内完成的。”他举例,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完成立法程序;反外国制裁法,从研究起草到通过,不到半年时间。
四是要求高。立法更加注重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注重立法质量。童卫东指出,过去有一段时间是先改革,后立法,边改革,边立法,通过立法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现在是先立法,再改革,坚持立法先行,注重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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