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集体采访活动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主任刁义俊介绍了近年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基本情况,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形成监督闭环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
“从预算审查到预算执行监督、再到决算审查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持续动态监督,实现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衔接贯通,不断拓展监督深度,增强监督效果。”刁义俊说,开展全口径审查,在预算决算审查工作中,实现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审查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特别是加强对每本预算中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开展全过程监管,就是将“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贯通衔接,形成监督闭环。
自2016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国务院整改问题金额累计达到2万亿元,完善各种规章制度1.8万项,问责处理2.13万人。
“通过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对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刁义俊说。
压实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责任
今年6月,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
“这是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采取措施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刁义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正在起草《关于推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按程序报批后,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
刁义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交流,跟踪《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在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将其与进一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得政府债务审批、举借、使用、偿还和管理规范化。“此举有利于形成改革的政策集成和效果集成,并有利于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刁义俊说。
基层联系点力促落实审查监督职责
2020年7月,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和陕西省韩城市五地基层人大设立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法定职责。”刁义俊表示,这5个联系点,统筹考虑了我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情况,充分征求了地方的意见,并同财政部等部门、各有关省市做了沟通。
刁义俊介绍,每个联系点至少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该联系点行政区域内工作,联系点所在地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税工作等方面普遍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联系上下功夫,把人民呼声转化为工作实绩。比如,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订草案),在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各基层联系点意见,并在草案中研究吸收。又如,围绕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市县、惠企利民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持续在基层联系点开展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管理跟踪监督。“通过实地调研、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线上‘检测’等方式,及时梳理相关问题,有力推动了财政部门改进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刁义俊说。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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