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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表决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荣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有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位代表发表了意见。总体认为,三次审议稿较好回应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内容更加成熟,表述更加精准。此外,还对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加强对诉求人的行为规范,做好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意见。这些意见有些属于工作层面上的完善意见,有些属于文字意见。对于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由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认真研究落实。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bg/202109/t20210924_250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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