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和推进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传递人民呼声、凝聚人民期盼、彰显人民利益。高质量办理好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省法院、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主动回复代表,办理模式逐渐成熟,办理结果总体满意。希望一如既往高质量办好代表的建议意见。
省法院:用心用情办好代表建议
记者了解到,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交由省法院承办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12件。从建议内容看,主要聚焦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执源治理等方面;从答复情况看,书面答复代表建议A类18件、C类1件。
省法院报告显示,通过规范办理流程、狠抓跟踪督办、强化沟通联络等环节,认真吸收采纳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表示,代表建议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智囊宝库,要自觉把代表建议转化为助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政策措施。要从代表建议中精准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关切,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转化好民意民智,努力在能动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省法院坚持开门办理代表建议,注重加强与代表的全过程联络,按照办前综合分析,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及时回访,办理期间与代表沟通联络32人次,认真听取吸收代表意见建议,建议办理沟通率100%,确保商得深入、办得满意。
办理伍涵、徐浩峰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省营商法治环境的建议》,省法院坚持公正严明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印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的指引》等文件,明确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健全完善财产保全和执行标的的询价和评估机制。
落实张顺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的建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明确贵州法院审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标准,进一步统一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和裁判思路。
采纳余睿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司法救助相关机制的建议》,省法院印发《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为实现依法救助、科学救助、有效救助提供指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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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意见建议办理与履行审判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用心用情办好代表建议,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努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省法院相关同志说。
省检察院: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15名人大代表在审议发言时,对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提出了200件(次)意见和建议,其中省人大交办14条建议,省检察院听取审议收集意见建议186条。
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直接检验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落实,整体协同推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截至目前,200件(次)意见建议已全部依法办结并答复,代表们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代表意见既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更是推动将人大监督转化为检察机关破解自身难题、更好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省检察院有关同志表示。
针对一些代表提出的“紧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持续优化我省营商法治环境”等建议,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富矿精开”等小专项,确保专项行动抓实抓细、落地见效。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重点犯罪案件91件164人,提起公诉145件325人。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护航医疗保障基金等专项活动。对无力起诉的受家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关心关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75件。
在审议报告过程中,一些代表提出了“坚持不枉不纵,严格公正司法”“健全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方式,增加监督的主动性、准确度、实效性”“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建议。
省检察院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省9个市州、97个市县院共设立侦协办107个,实现了机构、人员全覆盖,派驻检察人员变轮值为常驻,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围绕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虚构或虚增债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8件,提出抗诉12件、再审检察建议49件。
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参与3.5万件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20件,协同推进依法行政。
精准规范提升公益诉讼检察。部署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等特色专项工作,省检察院牵头办理红枫湖百花湖“两湖”水资源环境保护等一批跨区域、影响大的案件,履职成效得到高度肯定。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抓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与代表联络的工作机制,以更大的热忱、更开放的态度、更有效的措施,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监督,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