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教育厅厅长 吴永明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将其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写入省党代会报告、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十四五”教育事业规划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义务教育学校8079所,其中小学5830所、初中2249所,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2290所;义务教育在校学生583.12万人,其中小学375.06万人、初中208.06万人;专任教师39.46万人,其中小学23.88万人、初中15.58万人;2023年,全省小学毛入学率为101.56%,初中毛入学率为100.80%;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3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64个百分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98所,学生24.24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16%。特殊教育学校91所,学生3.76万人。
自2018年11月我省全域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以来,一手抓基本均衡巩固提升,一手抓优质均衡加快发展,双轮驱动,有序衔接,全省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截至今年11月,全省已有20个县域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其中,8个县域已于今年3月申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5个县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资格审核、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环节。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大力实施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全省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完成率达98.9%。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大力推进红色文化育人高地建设,出台《红色文化育人高地行动计划(2024-2028年)》,联合上海等七省市成立全国红色文化育人共同体,深化“红色走读”实践活动。加快大思政课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意见》,每年300余万名师生参加“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等系列德育品牌活动。一体推进大中小幼红色文化课程建设,整合红色课堂资源6万余个,研发精品课程268节,创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199所,遴选建设23个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江西中小学红色文化和德育思政工作品牌不断擦亮。
(二)加强统筹规划,压实优质均衡发展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省人大常委会给予有力监督指导。省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深入中小学校调研指导,会见优秀教师代表。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审议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深入优化资源配置试点县调研指导,多次对义务教育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调度推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见效。我省坚持把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谋划,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设立专节,纳入102项重大工程,将优化义务教育布局纳入《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编制的重点内容。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江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中小学校布局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省教育厅与各设区市签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2024-2035年)》,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市县综合考核“教育发展”指标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各地履职担当、加快发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持续改善提升办学条件。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予以优先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连续多年为全省第一大支出,2023年占比达18.37%,在全国排前八位,在中部六省排第一位。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义务教育经费833.61亿元,比上年增长5.59%,生均义务教育经费14296元,比上年增长7.25%,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总量大幅扩充,在已有优质学校1654所、学位290万个的基础上,计划今年新增优质学校209所、学位27.8万个。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保障教育用地规模,2022-2024年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67.07亿元,市县配套投入近80亿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460所,新增学位54.2万个。义务教育阶段超大班额全面消除,大班额比例降至0.34%。今年为32个试点县252所中小学安装9万盏无粉LED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在全省93个试点单位668所中小学配备30万套“可躺式”课桌椅,让学生午休“躺着睡”。
(四)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县域教育资源。省委、省政府全面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前瞻性谋划、全局性部署、整体性推动。2023年3月,在14个县(市、区)启动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试点,今年在全省全域推进,省政府出台《江西省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制定“1+8”工作方案。截至今年秋季开学,全省10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学校数量减少69.65%,妥善安置学生4.9万名,合理调配教师1.41万名,稳妥完成“10人以下学校全面优化调整到位,30人以下的学校基本优化调整到位”的目标。部分偏远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群众意愿,保留了3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学校517所。乡村学校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小而散”“空心化”等问题基本解决,有效抬高全省义务教育底部,缩小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迈出坚实一步。
(五)实施强师计划,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出台《江西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十五条措施》,坚持教师第一资源、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7位教师获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4位教师获评全国最美教师。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编制43.1万名,为全国首批编制达标的12个省份之一。加大教师招聘补充力度,规定音体美等紧缺教师最低招聘比例,近3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2.16万名,特岗教师8634名,推动3所高校成为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实施“银龄讲学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每年组织2200余名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赴农村学校实习支教。科学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近5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5.67万名。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已支持3849名专科学历优秀乡村教师提升至本科学历。创新实施全省基础教育师资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首批1512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分别在6所研究生高校进行培育。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学领军教师选拔培养体系,累计选拔培养全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共8378名。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向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和其他学校任教满30年的在岗一线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教师免4A级以上景区门票,全省共1.88万名乡村中小学教师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改革获得高一级职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政策,2015年以来,累计31.9万名教师享受特殊津贴、生活补助或乡镇工作补贴。
(六)注重协同提升,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发展。开展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行动,组建“1+11+N”协同提质联盟,组织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12所师范类院校对接帮扶11个设区市23个试点县、93所试点学校,整合1.08亿元开展“五个一批”建设行动,培训校(园)长、教师2.3万余人次,组建教研联合体、教研团队226个,建设实践基地143个,打造精品课500节。出台《江西省数字教育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三横十纵”的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上线中小学精品课程资源1万节、数字教材380册、备授课资源34万条、数字期刊1200余种,所有学校接入教育专网,16万余个班级配备多媒体终端设备,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城乡每一名师生。坚持以城带乡、整体推进,推动城区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或联合办学,建立教育集团近200个、城乡教育共同体600余个。近三年组织全省99个县域先后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49个县域开展省级监测,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七)坚持科学评价,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出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分层对县域、学校、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科学评价。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制定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新课程实施办法,深化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和推广应用。抓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晒课表”工作,推动开齐开足课程。出台《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行“1+N”课后托管服务模式,课后服务开展科学教育、体育、美育等兴趣社团活动时间不少于50%,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坚决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全省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9.8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对6000多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出台《江西省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全省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每年通过实体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等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科普教育近1300万人次,全省2个实验区、16所实验校被评为国家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
(八)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121.46万名学生、2.58万个班级一律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赢得社会各界一致认可。实现市县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全覆盖,今年全省线上办理义务教育入学72.61万件,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作为优秀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2024学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占比达97.32%。全面落实教育补助政策,2023年资助学生118.9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4.2亿元。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小学、初中寄宿生每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1250元、1500元,非寄宿生提高至625元、750元。2023年投入经费9.05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4个计划县3913所学校89万名学生享受营养餐。
(九)加强风险防范,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始终把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身心健康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完成“四个百分之百”建设,所有具备条件学校完成“四个一”工程建设。推进教育系统智慧消防建设,累计接入教育机构1.31万所,安装烟感等设备48.48万个。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全省14538所建有食堂的学校(共15291家食堂)全部接入,告警任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85.8%。全省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治理,整改整顿校园周边安全隐患6000余个、治安乱点乱象3.2万个。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摸排重点学生111.4万人次,中小学生溺亡事故持续下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教研员,推动县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加强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建立欺凌防治市级以上联系点11个,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义务教育已迈向优质均衡发展新征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目前我省尚无县域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存在一定差距。同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还存在不少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学校办学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总体上看,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仍然有一定差距。分开看,城乡学校都存在不同方面的短板,部分城区学校生均面积、功能教室数量不足,部分乡村学校信息化、校园文化、生活设施等方面还有差距。全省还有500多个大班额。
二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高层次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比例偏低,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教师科学素养、教育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仍然突出。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县域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压力较大。
三是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义务教育服务供给机制面临挑战。近几年我省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在整体下降的趋势中将分别出现小幅度的峰谷变化,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总人数于2019年达到峰值后正在逐年减少。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省会城市、设区市中心城区等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位较为紧张。同时,乡村学校生源急剧减少、校园校舍相对过剩,区域内学校的合理布局、教育资源的科学有效配置将面临较大挑战。
四是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还比较明显。当前优质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城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经费投入、校园文化要好于乡村学校。从近年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来看,部分县域由于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较大,导致校际差异系数不达标(超过0.15),须进一步提高均衡水平。
五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力度还需加大。对照2025年全省20%、2027年40%、2030年80%的县域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标准的目标要求,部分市县推进力度仍有一定差距,已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域数量还不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此次省人大听取和审议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报告为契机,担当实干,奋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深入推进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巩固提升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成果,针对学龄人口峰谷变化做好前瞻性布局,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供给机制,持续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科学有序稳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教育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
二是持续改善提升办学条件。继续加大资源统筹,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加快新优质学校建设,办好乡镇中心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办好一批教育领域民生实事,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打通使用各学段教师资源,配齐音体美专任教师,改善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育人水平,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推动落实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红色文化育人高地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巩固“双减”改革成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校外治乱减负”和“校内提质增效”两篇文章。推动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五是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推进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行动,加强农村学校内涵建设。持续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六是全面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继续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省委对市县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县级自评一批、市级复核一批、省级评估一批、国家认定一批”的发展局面。深入开展督导评估,力争2027年40%的县域达到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2033年全域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