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深度融合,建设发展,制定印发《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融合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19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实践基地,推动代表履职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机融合,打通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的“最后一公里”。
2024年9月2日,在2024年昆明市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对设立的19个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进行集中授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供图
设立19个地方立法实践基地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工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覆盖的优势,按照“率先试点、全面覆盖、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注重实效、有所侧重、体现特色”的工作思路,对昆明市18个基层立法点和78个专业代表工作站进行扩容升级,选取具备成熟条件、有良好工作基础的代表工作站(联络室)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授予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牌子。2024年,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了磨憨镇人大代表工作站、斗南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等19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实践基地。
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实践基地设立以来,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参加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从2024年7月设立至今,全市立法实践基地共收集到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生猪屠宰管理等条例的意见建议60条,报送立法项目1个。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实践基地积极探索备案审查新路径,首次运用立法实践基地这辆“社情民意直通车”,对《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让民意成为高质量备案审查的源头活水,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
让“点站融合”有章可循
201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考虑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条件、意愿,兼顾城乡,重视高校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力量加入,实现全覆盖等因素,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四批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确保每一个联系点都有较好的综合实力和特色亮点,实现了联系点连接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直通车”、民主立法“推进器”的功能定位。但是,各联系点普遍存在开展工作范围较窄,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不够畅通,以及单打独斗、闭门造车等现象。
2019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建起1255个人大代表工作站(室),拓展建设了78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涵盖法律、社会治理、生态环境、教育文化、文旅、乡村振兴等领域。人大代表工作站(室)的建立,大大拓展了代表履职尽责、发挥特长、联系群众、开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在2023年的大调研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全市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调研,赴大理、红河、玉溪等地学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调研发现,全市多数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已经在探索融合建设的方法路径,并且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为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搭建制度平台,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融合发展的初步设想,并开始起草《办法》。
《办法》初稿形成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东川、禄劝等14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对应的人大代表工作站(室)等,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对归纳整理出的223条意见建议逐一研究讨论,吸收采纳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深入修改。2024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明确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等,使“点站融合”工作有人管理、有章可循、有序开展。2024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设立19个点站融合“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实践基地”,各点站已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点站融合”工作的负责人职责、联络员职责等。
通过“点站融合”建设工作,让原汁原味的基层群众声音与专业人大代表的“专”“精”意见融合贯通,通过实践基地平台传递到立法机关,发挥好“点站融合”叠加效益,使“点站融合”成为立法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两提高、两促进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