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历久弥新的理念,随着时代车轮滚滚向前,愈益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
近年来,武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连续多年不断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助推县“人大监督+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创新,为武宁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贡献力量。
聚焦主题 联动监督“益”起助力
紧扣“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在2023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作为监督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路径,以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我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仔细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今年来,聚焦矿山修复、扬尘污染、生活油污污染等问题,督促办理案件17件。结合省人大公益诉讼江西行“守牢生态底线”主题活动,县人大监司委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调查活动,走访了17个乡镇、35个行政村进行深入调研,发现问题线索2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15件。
创新方式 深化监督“益”起履职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系统观念,树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的协作,在全市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人大+检察”的公益保护合力。
深化监督工作效能,检察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巡河、巡林等活动,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掌握河道和林带内是否存在管护不到位的行为,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强化问题整改。聚焦守牢耕地红线,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关于耕地“白色污染”、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共办理相关案件70件。通过协作机制,将“人大+检察”工作的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每个角落。
不断拓宽公益诉讼民主参与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公益事业志愿者等线上线下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听证等方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跟踪整改 多元共治“益”起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整改,将“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融会贯通,凝聚各方力量、协同一体推进,督促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合力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审理,通过人民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助力形成“司法监督+行政执法”良性协作关系,促进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行政单位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送和案件督办交办转办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如针对部分乡镇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刑事案件多发,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别制发加强保护渔业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的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属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犯罪行为。
加强“检察建议+人大调研报告”成果运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推动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系统性治理和区域性治理。(武宁县人大梅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