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存在差距……城市违法建设较为普遍,未能及时整修、清洁部分主次干道临街建(构)筑物及设施外立面,有的道路坑洼不平、长期积水,车辆随意开至人行道致使人行砖损坏严重,街面保洁未做到常态化、全覆盖,有的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突出……”2024年11月6日,广安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欧光贵受执法检查组委托在广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是品质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满足市民对整洁优美文明生活环境期待的迫切需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监督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呼声,将《条例》执法检查确定为2024年监督工作要点。这是《条例》实施以来首次开展执法检查,既是对《条例》实施情况的“大考”,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条例》执法检查起因为何?——回应民声的务实之举
这场执法检查萌芽于一年前。
2023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及绿化工作专项视察、主城区“四公”建设及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情况专题调研等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到存在城市建设品质有待提升、功能配套不够完善、绿化品位还需提高、管理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3年10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征集广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议题建议时,收集到来自全市各方面反馈的监督议题73条,其中涉及“违法建设”“停车管理”“公厕管理”“背街小巷卫生”等与市容环境卫生相关的就有10余条。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践行好、落实好,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题中之义,及时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正是回应群众呼声的有力举措。
2024年3月,广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列入2024年监督计划,一场来自民意的执法检查就此全面铺开。
《条例》出台目的何在?——履职为民的人大担当
“这是一部关注民情、回应民意、保障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回想起6年前《条例》的制定过程,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冯浩感慨良多,“一年时间,《条例》起草组广泛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0余条。”
以第二十条为例,“应当在适当街区设置农产品自产自销交易区并免交一切费用”这一条款就多次召开座谈会,不厌其烦的反复论证研究,并前往岳池县、邻水县农贸市场走访业主、群众。
“法规条款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更应当充分反映民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突出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条例》起草组副组长邓林如是说。
《条例》施行以来,“拖离僵尸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非工作时段向社会开放停车场所”“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等规定得到较好贯彻实施,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大考”成绩怎样?——答好致力民生满意“答卷”
此次执法检查筹备精细、部署周密。两个月时间,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条例》规定落实情况,围绕《条例》学习宣传普及、市容市貌要求落实、环境卫生要求落实、法律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梳理《条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报告内容客观详实、问题查找精准,既肯定广安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也指出《条例》实施过程中学习宣传、长效机制、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要采取措施解决老旧小区垃圾管理不规范现象”“建议设立网络意见箱,让全民参与城市管理”“要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问题”“要考虑菜农自销农产品的实际”……在常委会分组审议会场,一场致力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审议热烈展开。
执法检查结果不止于报告,更在于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解决。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委员们提出的30余条意见建议于11月8日书面印送广安市人民政府,并要求4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一次检查告一段落,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接下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到城市发展各方面,持续加强跟踪监督,以法治之力助力城市市容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创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