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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徐力: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建平先生,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叶敏健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凌云先生,请他们介绍《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陈建平先生作介绍。

  陈建平: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衷心感谢大家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9月26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立法法、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和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也是规范权力运行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多次就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1月制定《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并在2021年7月进行修正。条例的实施,为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立法法的修改对备案审查制度做了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专门作出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向前推进,其重要性和影响力与日俱增。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适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省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条例共计六章五十八条。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到备案范围、审查重点、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处理方式和保障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不仅忠实反映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能定位和目标任务,也彰显了江西特色和时代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特点是“高站位准定位全方位”。条例第一章共7条,主要内容是结合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推动工作全方位开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一是在提高政治站位方面,新增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在找准工作定位方面,考虑过去备案审查工作中普遍反映的规范性文件范围不易把握的问题,条例第三条采取了内涵定义和外延排除的逻辑方法,更为清晰地界定了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三是在推动工作全方位开展方面,条例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和民主化建设作出了总体性的规定。

  第二章备案部分的特点是“一统两分三限期”。条例第二章共9条,主要内容是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主体、报备层级、报备时限和格式作出具体规定。所谓“一统”就是统一报备主体,即谁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谁就负有报送备案的责任。同一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制定机关联合发文的,由发文字号机关负责报送;联合发文机关跨行政区域的,则分别报送。“两分”是指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分别规定了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种类,有些规范性文件例如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还应当同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三限期”就是条例的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对首次报备、形式审查、补充报备分别规定了三十日、十日、十日的期限。此外,条例还对报备文件的格式要求、报送渠道、公布备案登记文件目录等作出了规定。

  第三章审查部分的特点是“立足功能定标准”。条例第三章分设“审查重点、审查方式、审查程序”三节共20条,是条例的中心内容。从理论上讲,备案审查制度有五大功能,其首要功能是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其主要功能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其重要功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其基本功能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其应有功能是促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围绕上述五大功能,条例在审查重点方面规定了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三大重点,对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分别细化了八个和六个具体标准。在审查方式方面结合实践经验进行了完善,规定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等五种审查方式,确保有备必审。对联合审查的方式进行了探索创新,包括“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相关专工委”“人大常委会+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关”“跨行政区域联动审查”三种方式,强化监督合力。在审查程序方面全链条进行细化,从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过程的调研论证、意见分歧的处理、审查程序的中止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第四章处理部分的特点是“瞄准纠错强刚性”。条例第四章分设“处理程序和结果反馈”两节共8条。一方面,条例规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通过与制定机关沟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约谈制定机关有关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制定机关主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纠错。另一方面,针对制定机关未按照书面审查意见或者处理计划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则由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相关专工委提出建议、议案,报告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进行纠错。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制定机关纠错情况的反馈机制。

  第五章保障和监督部分的特点是“健全机制提质效”。条例第五章共11条,主要对构建备案审查工作的年度计划、培训指导、调研宣传、信息化建设、专项报告、衔接联动、法治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作出规定,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第六章附则部分的亮点是“延伸基层全覆盖”。党中央部署将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这一决策部署提出了要求。为此,条例第五十六条对乡镇街道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出规定。考虑到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人员的现实情况,目前,我省正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待条件成熟时稳妥、有序地深入推进。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印发通知、组织培训、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条例在全省范围内贯彻实施。

  我们相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推介下,在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发挥重要法治作用。

   谢谢大家!

  

  徐力:谢谢陈主任的介绍和解读。下面开始提问,提问请举手,并介绍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江西日报:刚才发布人提到备案审查制度有五大功能,其中重要功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请问哪些是属于需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叶敏健: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条例的第三条作出了相应规定。多数情况下,规范性文件指的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红头文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红头文件”都是条例所称的规范性文件。

  首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包括本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其次,可以从文件内容上把握认定标准,即判断文件内容是否同时具备权利义务性、普遍适用性、反复适用性等特征。权利义务性是指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普遍适用性是指规范性文件不具体针对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是对符合适用条件的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性是指规范性文件在其有效期内可以反复适用,而不是一次适用。举个例子,比如《江西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萍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这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文件就属于需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最后,有一些红头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例如条例中规定的国家机关为了实施内部管理,决定人事任免和奖惩,处理具体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就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

  我就回答这些。

  徐力:谢谢叶主任!请继续提问。

  新华社:条例颁布后,贯彻落实是关键,请问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有哪些具体工作部署?

  叶敏健: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条例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我们将通过江西人大新闻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备案审查工作氛围。召开全省培训座谈会,传达条例精神、解读条例内容、宣讲典型案例,帮助各级人大准确理解条例的内涵要求。发放条例文本,推动各地各部门熟悉掌握条例,将条例作为全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具体指引和重要抓手。

  二是严格执行条例。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报备范围、审查重点、纠错处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向全省各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发出条例贯彻实施的通知,要求各方面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对涉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涉及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重点审查。

  三是推进试点工作。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实现各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的有力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已在赣州、抚州、鹰潭市开展政府部门、乡镇街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施策、先行先试、积极创新、稳步推进,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考评机制,将制定机关报送备案、审查意见处理、问题文件纠错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通过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通过上门走访、重点抽查、不定期通报等方式,帮助有关单位解决条例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就回答这些。

  徐力:谢谢叶主任!请继续提问。

  人民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请问省司法厅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凌云: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出台了《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等工作规范,构建一套具有江西特色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二是规范制定主体。实行制定主体清单式管理,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清单以外主体不得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主体适格,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带病文件”“奇葩文件”出台。三是严格制定程序。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必经程序,特别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刚性约束,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未经集体审议的一律不得出台,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四是加强备案监督。严格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主体、程序、权限、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发现违反上位法规定、明显不适当问题,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点对点”反馈和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03件,发现存在问题8件,逐一督促整改到位,有效防止文件“带病运行”。

  我就回答这些。

  徐力:谢谢凌厅长!最后一个问题,请继续提问。

  江西卫视:请问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备案审查工作部门,将如何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备案审查?

  凌云: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省司法厅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从五个方面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报备主体、程序、范围和内容,细化审查标准和流程,推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二是健全审查协作机制。加强政府备案审查部门与党委、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衔接联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内外联动与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吸纳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审查,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备案审查制度整体效能。三是加大有错必纠力度。聚焦《条例》提出的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对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开展实质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文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件,真正让备案审查“长出牙齿”,增强制度刚性。四是强化数智技术赋能。结合“智慧法治”建设,优化完善备案审查信息系统,按照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备案”体系,构建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操作便捷的数字化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和智能化水平。五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将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以考促报、以考促改,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增强报备自觉性、整改主动性,确保备案审查落地落实。

  我就回答这些。

  徐力:谢谢凌厅长!

  根据议程安排,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各位记者朋友!发布会的相关材料,包括答问内容,会后第一时间我们会发到公共邮箱里,供大家查询。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和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也是规范权力运行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会后还可以进行补充采访。

  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10/29/020681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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