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将于明年(2025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今天(10月15日),湖北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情况进行说明。
沮漳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流域涵盖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此次四地协同立法,就是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重点围绕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活动,建立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实现“一河共治”。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守疆:“及时成立联合起草工作专班,先后深入宜昌、荆门、襄阳等地,实地查看沮漳河流域保护现状,针对四地共性问题一体协商、保持一致。”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运春:“协商建立沮漳河流域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沮漳河流域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沮漳河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文等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信息共享。”
不仅强调“区域协作”,还要突出地方特色。四地条例坚持因地制宜,在规定流域管理通用制度的同时,对特定区域、特定问题采取特别制度措施。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晓华:“鉴于沮漳河流域分蓄洪民垸几乎都在宜昌市境内,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沮漳河流域分蓄洪民垸布局优化与建设管理,提升安全运用能力。”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俊峰:“突出分区保护,对漳河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的各类开发建设、农业生产等活动,作出不同的限制性规定。”
此次协同立法为推动构建沮漳河“一河共治”格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开创了针对我省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接下来,各地各部门将加强合作,有效做好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
湖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郑治军:“将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纳入相关地方水利普法宣传重要内容,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晓洁:“在县级行政区的交界处设置监测断面,实施联合监测,及时共享数据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沮漳河流域水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文金:“四地人大常委会通过同步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方式,确保我们协同立法真正取得实效。”
(长江云新闻记者 秦婧 牛中毅 周航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