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创新实践。芦山县自2018年启动,2019年全面实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通过票决制,让重大民生项目从“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将建议权、决定权真正交给了人民群众。
小切口见大视野、大民生。“老旧线路改造,为我们老百姓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火墙,我们现在下地干活、外出打工挣钱也放心了!我竖起大拇指为政府点赞!”谈及老旧木质结构住宅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民生实事项目,大川镇村民殷悦表示十分满意。
代表票决民主决策“纾民忧”
回想起2019年2月双石镇西川村发生的一起惨痛的火灾事故,一栋全木质结构的老旧房屋因电力线路老化引发了火灾。由于火势太大,短短半小时村民的家园就被火魔完全吞噬,帮忙救火的村民只能看着干着急,无能为力。这一幕,深深刺痛了双石镇人大代表苟永琴的心。
芦山县双石镇地处县城西北山区,老旧木房众多,由于年代久远、线路老化,常常引发火灾事故,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隐患。“这样的事故一定不能再发生!”苟代表掌握情况后赓即向镇人大主席团汇报,在时任镇人大主席王东的帮助和指导下,撰写了“关于芦山县城乡居民老旧木房电线线路改造试点”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并于2020年3月上报到县人大常委会。
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工作,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府之间搭建起了一座“连心桥”,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注入了民心民意。
一方面,县政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列入候选项目。另一方面,人大系统发动人大代表广泛收集群众“急难愁盼”的项目需求。县政府、县人大收集的项目,经过层层筛选后,在每年人代会上以代表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正式项目。
“芦山县城乡居民老旧木房电线线路改造试点项目......五个项目票决通过。”2020年5月27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票决出的“老旧木质结构住宅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民生实事项目”列入2020年县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该项目采取“群众自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政府补助标准为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四个等级,根据房改造屋面积大小确定。
当年县政府拿出65万元真金白银,在大川镇和双石镇先期试点,对400余户耐火等级低的老旧木房进行电线线路改造。自此,人民群众的期盼登上政府工作日程。
多方参与通力合作“聚能量”
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经过一年的实践,芦山县老旧木房线路改造成果初见成效,得到群众一致认可,但全县老旧民房量大面广,涉及农户多,全面改造之路仍道阻且长。因此,芦山县采取“逐年推进、全面解决”的工作思路,从2020年起,“老旧木质结构住宅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民生实事项目”连续五年通过代表票决,作为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实施。
按照芦山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在人代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票决结果进行项目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作为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县经信商科局组织乡镇和县电力公司,成立了项目指挥部和工作推进小组,按照“摸底察实情掌握群众改造意愿、试点改造探索完善项目实施环节、测评估算造价定补贴标准、出台实施方案改造线路”工作思路,强力推动试点乡镇老旧木质结构住宅电线线路改造。
群众有了改造意愿后,为节省人工开支,代表们积极动员群众在布线、穿管等非技术改造环节共同发力。最后,再由专业电工负责规划指导、断头接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技术性施工,这样既节省了专业人员的工资支出,也为老百姓节省了不小开支。
持续跟进民主监督“出实效”
为加快推动老旧木质结构住宅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改造试点项目落地见效,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组建监督小组,明确每一个项目的监督责任人和代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重点督、联系委室定期督、人大代表动态督的方式,建立起了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平时问动态、定期督进度、年中看现场、年底评成效”的闭环监督链,全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改造的进度如何?线路有没有分组?大功率电器用的什么规格的电线?改造完成后政府补贴到位没有?”这些问题是在线路改造实施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组一一落实的。
“现在看着好了,家里的电线整整齐齐,住起更安全……”村民们看着眼前的“改变”,感叹着整治屋里电线“乱象”带来的好处。
如今,家家户户热闹的电视声在灯火明亮的村庄中此起彼伏,伴和着人们欢乐的笑声,汇成了一首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赞歌。
五年来,全县老旧木质住宅用电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改造完成2461户,政府补助资金238.94 万元。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锚定目标,督促各级落实责任,紧盯剩余户改造“进度条”,确保更多群众住得放心。
“于无声处听惊雷,于细微处得民心。线路改造一抓五年,抓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表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芦山最生动的实践。现如今,芦山县通过实施老百姓关注关心的“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住得安全、行的通畅”等一个个“小项目”,不断点亮了老百姓一盏盏“心灯”,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体、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生动局面,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统一配餐”到群众“自主点菜”的华丽转变,全过程民主实践在芦山开出了一朵朵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