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访谈 > 正文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接续奋斗!全省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冲在一线

发布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从贫穷落后的历史中走来,贵州在创造奇迹的现实中改变了面貌。世代贫困的宿命和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划上句号。而今,在乡村全面振兴的征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依然冲在一线,奋力推进贵州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独特优势,在贵州持续着具体而生动的体现。

  

  紧跟国家行动

  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诸多原因,贵州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贫困落后的代名词。以“减少贫困、减缓贫困和消除贫困”为目的的反贫困斗争成了贵州干部群众持续多年的工作主题。只是在生活中,我们以“扶贫”“脱贫”来表示反贫困的具体行为过程。

  当然,这种现象并非贵州独有。在中华民族近代史上,贫困如影随形。尤其是西方列强的欺辱、难以计数的赔款,让中国戴上更为沉重的苦难枷锁。中国反贫困斗争波澜壮阔、惊心动魄。

  通过查询资料得知,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之前,我国曾经在人民公社的体系中建立“个体分散救济性扶贫”,1978年以后,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扶贫,但因生产力水平低、基础设施非常落后等原因,效果都很是有限。

  到1992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地区差距,1993年,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对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从1994年到2000年)基本解决。我国的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历史的接力棒传递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手中。中国反贫困斗争进入新的阶段。

  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2012年,国发〔2012〕2号文件出台,提出贵州要建设成为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贵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

  到了2020年11月23日,脱贫攻坚战如期打赢,66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减贫人数、易地扶贫搬迁人数全国最多,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连续5年获评为“好”,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贵州精彩篇章,被誉为“十八大以来的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

  脱贫攻坚正战犹酣之际,更高标准的乡村振兴蓝图已经绘就。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乡村振兴时间表——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由此可见,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优先任务,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向前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贵州反贫困,踏上了无缝对接的新征程。

  

  担当时代责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翻阅省人大历史资料可知,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紧扣贵州大局,在监督助力“减少贫困、减缓贫困和消除贫困”的行动步履铿锵——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有水(资源)快流(利用)”,盘活资源发展经济推动扶贫,是当时贵州的主要思路,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履职方向。1983年12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发展林业经济的规定》,1984年1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贵州省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林业经济若干问题的规定》,1984年3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渔业生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为经济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1986年起,国家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扶贫开发开始;1988年,国务院批复建立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毕节试验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纷纷为之献计出力,单就是听取审议政府有关扶贫的专项工作报告,随便罗列就让人“目不暇接”——

  1989年11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在全省贫困地区实施“温饱工程”的情况报告》;1992年10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1992年农业和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1994年5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1996年7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落实国家和省的扶贫攻坚计划、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2000年3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2002年5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落实农民增收措施情况的报告》;2003年9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报告》;2007年5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产煤地区贫困农民生活用煤困难情况的报告》;2020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虽只是随机点串,但已“干货满满”。

  

  升级法治护航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轨道”的要求,以及国务院2号文件中提出的建立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从而完成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的任务,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必须通过立法加大力度,规范行为,以促进和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

  2013年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于当年3月1日起施行。对推动和规范贵州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指导,对贵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作出重要指示。同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强调,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而当时的贵州,88个县中有66个贫困县,934个贫困乡,9000个贫困村,493万贫困人口,是全国贫困面最大的省份。要如期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

  为此,2016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自当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

  大扶贫条例是贵州在全国率先把省委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条例以法治化的方式构建“全民战、全力帮、全面扶”的大扶贫格局,实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维护自身发展利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2018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号召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群策群力打一场脱贫攻坚的人民战争,汇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磅礴力量。

  2022年10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抓住了“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这三个关键,切合了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这个贵州乡村最大的实际,抓住了发展这个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把握住了促进型立法的特征。

  立法之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推动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落细落实。

  

  凝聚代表力量

  从全省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无缝对接的经历来看,精彩篇章“大文章”的圆满完成,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少不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助力。

  2018 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使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有了新载体、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有了新途径、服务人民群众有了新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至2020年,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中,全省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2800 余次、执法检查370余次、专题询问90余次,收到代表建议7万余条。

  2022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在黔中大地迅速展开。取得了“活动在一线开展、建议在一线收集、监督在一线推动、风采在一线展现”的效果。

  

  

  

  2023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议》,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举措。

  11月6日至7日,全省“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推进会在黔西南州兴义市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在批示中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了人大贡献、展现了代表风采。要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鼓励代表立足岗位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发挥代表特点优势汇集民智民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作为“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的“升级版”,“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在全省人大系统引起了热烈反响,省人大常委会及10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出台活动工作方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贯彻落实《决议》的具体措施,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当前,围绕贵州高质量发展主题,“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石雨浩)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10/t20241018_859526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法治保障,推动民族团结工作“一路生花” 下一篇: 黔山秀水的法治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