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率执法检查一组赴省属国有企业以及成都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情况实地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成都中科翼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入城轨车辆整车制造基地、磁浮综合实验基地、国产大燃机研发中心及测试车间等处,详细了解省市国资委、省属和市属国企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改革发展、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等工作,现场听取省市国资委及相关国有企业的情况汇报。
王雁飞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以来,以法治力量有效助推保障了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国有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实施执行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要加强公司治理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产权基础管理、企业资产转让、企业资产评估备案、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等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国有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做优做强、行稳致远。
王雁飞强调,要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眼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国资国企的战略引领和创新主导作用,加大国有资本对重点产业集群集约发展的支撑,持续优化国有企业资本布局结构,努力盘活存量资产,用好优质资产,用活经营性资产,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改革质量和效能。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时、完整、真实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同时要加强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调,共同为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保驾护航。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预算委主任委员吕华,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房方,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宜刚,预算委副主任委员周兴云等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