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田锦尘,副主任贾晓东、郝国昆,秘书长李中新及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贺志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田锦尘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鲁晓斌作的关于《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李中新作的《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宋刚作的关于《吉林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孙猛作的关于《吉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佩金作的关于《吉林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天戈作的关于《吉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贾晓东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徐家新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尹伊君作的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德明作的关于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陈宇龙作的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艳茹作的关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免职事项的说明、关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文/李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