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检察长接待群众6893件,共救助21436名因案致困群众;全省检察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00余件,采纳率达98%以上。
数据背后,江苏检察机关用法治“力度”带来民生“温度”,以情书写“检护民生”答卷。
依法履职,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提请省委将“提升涉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列入省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提请省委政法委将“健全检察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作为2024年政法惠民实事……一直以来,省检察院把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案件处理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制定处置措施;制定检察官以案释法、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检察官充分履行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职责。
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矛盾化解合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挂案”“民事怠于执行”等问题,会同省公安厅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排查出涉企“挂案”340件,已清理233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提出检察建议3503件,法院采纳3356件,采纳率95.80%。
为了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江苏将检察履职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针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39件,2806件被相关单位采纳,采纳率98.83%。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针对过期药品无处回收的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在辖区药店设置63个家庭药品回收点,对8.6吨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多元施策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步入新征程,江苏各级检察机关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积累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办法。
根据最高检工作部署,江苏在全国首批开展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省、市两级院共聘请130名心理咨询师参与值班接访、公开听证,将法律咨询、社会心理服务与矛盾化解有机融合。自2023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心理咨询师已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公益律师代理刑事申诉16件。
此外,江苏持续完善公开听证机制,推动将简易公开听证列入省委政法委“政法惠民十件实事”;支持律师代理申诉,联合省司法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明确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任务原则、案件范围、工作方式及律师权益保障机制和奖惩机制等。
救助21436名因案致困群众,写实司法救助“大文章”
司法救助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江苏聚焦检察办案环节发现的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尤其是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持续强化与民政、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政府部门和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给予精准帮扶,并定期开展回访跟进救助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2022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已救助21436名因案致困群众。
在司法救助的温暖接力中,各地方也积累出不少优秀经验做法,例如,灌云县检察院创新司法救助模式,成立“劳模联盟—司法救助工作室”,协调县总工会联系16名全国、省、市劳模入驻工作室,根据救助对象就业创业需求,提供就业机会、技能培训、创业资金支持等服务,共为35名救助对象提供工作岗位、开展技术培训;盱眙县检察院重点突出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共办理救助案件31人,发放救助金65万余元。
当前,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多元化解体系、源头治理机制和队伍建设上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将会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契机,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新华报业·新江苏记者喻婷 张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