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编制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特别是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在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和社会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润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提出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自治区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三、征集要求:所提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包括项目建议名称、制定的依据、必要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可行性,以及建议措施等内容。如有法规草案稿的,可以一并提交。
四、征集方式: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电话:0991-5192918(兼传真)
邮箱:fgw202409@163.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信封注明“2025年自治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邮编:830002
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