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 包括明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我省地方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及进一步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 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以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包括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建议,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可寄送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邮编:350001,或传真:0591-87500017,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2337860626@qq.com。 提出监督工作议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可寄送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邮编:350001,或传真:0591—87537366,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rdbgtm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