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加强建设 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赵英明报道 9月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证法执法检查组在我省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深入沈阳、盘锦、大连三市,到沈阳公证处、于洪公证处,盘锦市兴隆公证处、兴盛公证处乡村服务点以及辽宁诚信公证处等地开展明察暗访,详细了解公证机构设立、公证队伍建设、公证职能作用发挥、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等情况。其间,分别在沈阳、大连召开会议,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了解公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公证法,向人大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及各地贯彻实施公证法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
曹建明指出,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公证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多。公证制度已介入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等各方面,公证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防控金融风险、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大有可为。要充分认识公证制度和公证服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好公证法,全面实施好公证法。
曹建明强调,要着力解决制约法律实施和公证制度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公证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设置公证机构,用足用好编制备案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企业化财务管理三项配套政策。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健全公证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培育和储备优秀公证人才,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公证机构核实权,拓展金融、知识产权业务、司法辅助事务等公证新领域,发展并规范网上公证、海外公证等。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范虚假公证风险,不断提高公证行业公信力,更好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通信息孤岛,加强公证服务平台建设,更好为便民利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韩晓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鲜铁可等参加执法检查。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参加有关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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