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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9-1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9月9日上午,《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宾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力主持。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林业局、省司法厅、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条例》分为7章,共63条,主要从理顺管理机制、规范规划建设、强化保护管理、促进发展共享、赣闽协同治理、完善保护机制等六个方面,对武夷山国家公园治理保护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省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条例》提出建立以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为主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制;对园内建设项目提出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明确园内禁止性建设项目,并规范园内村居建设风格;建立健全本底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森林防火、生态修复和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实行核心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的分区管控制度;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推动绿色生态产业提质增效,逐步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区域绿色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设立赣闽两省《条例》协作专章,开展省际协作;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据悉,《条例》的出台,对我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室王兆清供稿摄影)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09/09/020627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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