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对能源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能源法草案二审稿与草案征求意见稿相比,重点做了哪些方面的调整,出于什么样的考虑?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回答了记者提问。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新中国成立75年来,能源事业加快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王翔指出,“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王翔介绍,与草案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二审稿重点作了几方面调整:一是,增加规定宪法为该法的立法依据。二是,根据党中央有关实现“双碳”目标任务的部署,调整补充有关具体条文。规定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参与绿色能源消费等。三是,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要求,并增加规定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四是,为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五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六是,储能技术的应用,对提高电网的调节能力和稳定性、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增加有关促进储能发展的规定。七是,为促进绿色能源消费,规定国家通过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八是,增加相关概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