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健康的民生工程。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是在深入总结《贵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经验、充分吸纳依法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践成果基础上,制定实施的民生领域重要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的施行,成为贵阳市依法提高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治保障。今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把该条例的执法检查作为民生领域工作监督的重头戏,精心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各方面、各环节工作,依法推动贵阳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把重点放在一线,随机抽查、现场演练
在医疗急救中,时间就是生命,抢时间就是抢救生命。只有及时、正确地采取救护措施,才能挽救生命和减轻伤残,为医务人员进一步抢救赢得宝贵的时间和机会。
在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组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先后到龙洞堡国际机场、贵阳火车站、贵阳高铁北站、轨道1号线交通站点等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实地检查医疗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现场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医疗急救基本知识,现场开展医疗急救技能演练。执法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执勤交警医疗应急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据了解,贵阳市为部分执勤交警配备微型医疗急救设备,能够大大提高交警在巡逻时遇到突发情况、实施急救的质效,得到了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强调,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力提升城市首位度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强省会”五年行动、当好“四新”排头兵的题中之义,是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特大城市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强省会”决策部署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测算医疗急救资源需求,依法推进全市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努力在“强省会”五年行动勇担当、作贡献。
依法推动“救命神器”加快布置、有效使用
AED即自动体外除颤器,被称为救命神器,是一种便携式、易于操作,专为现场急救设计的急救设备。如果人的心脏一旦骤停,一般抢救的黄金时间是4分钟,在这4分钟之内进行心肺复苏和及时使用AED除颤,能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规定,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事项纳入医疗急救网络规划。机场、轨道交通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体育场馆、展览场馆等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器械。
在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专门检查了部分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的AED配置、分布、使用等情况,在实地检查点现场要求工作人员进行AED操作演示。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加强了重点场所医疗急救设施配置,新增公共场所配备AED68台。
执法检查组指出,目前贵阳市AED配备数量还低于相关规定要求,距离实际需要也还有很大差距。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明确公共场所配置AED的主管部门,科学测算配置标准,制定相应推进计划,既要加快配置也要同步培训,既要努力实现关键时刻有“救命神器”可用又要确保“救命神器”派上用场。
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传播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全民防疫屏障的重要举措。依法推进这项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意义重大。
因此,在此次执法检查中,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执法检查组专门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调研,实地查看、了解相关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现阶段贵阳市疫苗接种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但是离建立完善的人群免疫还有较大距离,要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疫苗接种,筑牢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立法机关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员工进行急救培训。这一规定,对于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各级机关单位了解国家大政方针,熟悉国家法律制度,理所应当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实施监督机关,在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上也要作表率。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先后组织三期急救技能培训,36名机关干部职工取得现场急救行动指南培训合格证、占机关全部干部职工总数的45%。据了解,市卫健部门也积极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培训,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踊跃报名,认真学习、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
执法检查组强调,医疗急救不仅是医务人员的事情,更需要社会大众一起参与,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急救,建立急救培训联动机制,制定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方案,特别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乘务员等重点人群的定额化、常态化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培训面和急救技能持证率,力争实现重点人群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全覆盖。(供稿: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刘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