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在建立报告制度、完善审查方式、强化资金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报告制度,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专门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将听取和审议上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面了解政府债务规模、债券项目管理、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和债务化解等情况。同时,听取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汇报,深入推进法定债务与隐性债务合并监管,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偿债举措,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建立政府债务定期通报机制,督促财政部门每季度向市人大有关专工委报送政府债务报表、每半年书面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逐步实现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完善审查方式,推动监督工作精细化
突出重点审查监督。在预算决算草案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等各环节,把政府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偿还能力、债务资金投向和项目安排等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推动政府及时、完整、真实编制政府债务报表,完善并细化相关报告的内容。及时完成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切实督促政府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
强化数字化审查监督。依托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强化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在线监督,有效提升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通过与财政、发改、国资、审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并完善政府债务数据信息库,实现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等指标可视化分析。充分发挥部门预算执行和债券资金项目进度分析预警功能,“穿透”债券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和执行进度,实现动态化监督研判,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监督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强化资金监管,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
全过程加强政府债券项目监管。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监督,首次制定出台《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建立并完善项目管理评价体系,对政府债券项目的资金预算、建设进度和绩效评价等环节实施科学量化评价,强化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督。选取部分政府债券项目开展实地视察、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政府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有力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加强人大与审计贯通协同。建立年初与审计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将政府债务、债券项目等人大监督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联动、同频共振。听取和审议同级审工作报告、重大项目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等,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专业性,为人大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大债券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新余市人大敖程、张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