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我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四个试点地区之一。近两年来,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指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法工委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截止目前,宁夏法规数据库已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人大、政府和县级以上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数据库,现共归集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607件,基本实现了四级、五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全覆盖。
近期,青海、黑龙江、山西等兄弟省份先后来我区专题调研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使用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等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按照整体工作计划,下一步,常委会法工委还按照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涵括全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数据库,实现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衔接,与党政等部门数据交互共享,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检索查询服务,不断拓展系统功能,提高数据库使用的效能,高质量推动立法、备案审查工作,为法治宁夏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