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相关的执法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广东先后两轮出台一揽子财政支持政策共18项,并在4年内4次提高革命老区省级专项财力补助标准。
为革命老区出台18项财政支持政策
报告显示,广东已依法建立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协调保障机制,先后两轮出台一揽子财政支持政策共18项。2019-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69个老区苏区一般公共预算补助7389亿元,三年累计增加安排617亿元,县均增加9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起广东省对重点革命老区专项财力补助提标至每年每县4000万元、其他老区每年每县1000万元;2021年再分别提标至5000万元和2000万元。
此外,广东还通过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建设用地,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并制定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和吸引人才向革命老区流动,推动支持潮州、汕尾、揭阳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
在加强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东免除重点老区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资本金出资责任,减轻老区财政压力。2018年以来,省财政安排免除粤东粤西粤北革命老区铁路项目资本金出资178.5亿元;安排收费公路专项债券1.56亿元,免除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项目革命老区出资责任。
在水利设施方面,2018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共投入92.8亿元,并指导老区统筹省级涉农资金118.61亿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5.02亿元,支持用于老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
省属高校“地方专项计划”老区考生人数占九成
报告显示,近三年,广东统筹安排省属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对革命老区的招生计划逐年增加,革命老区考生的录取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实际录取人数占比均达90%。
同时,广东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基本实现三甲医院和三级中医院市级全覆盖;实施“一镇一院”标准化建设工程,省财政先后投入73.4亿元用于支持人口较多的县开展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其中41家中心卫生院位于革命老区县(市、区);实施“一村一站”规范化建设工程,省财政按照每村每间16万元的标准扶持革命老区实施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69个享受老区苏区政策支持村卫生站已投用。
设立促进革命老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根据《条例》要求,广东落实在革命老区投资兴办企业的优惠政策,促进老区产业发展。如:广东联合七家银行机构推出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属融资服务。2021年以来,已支持革命老区2.5万家次企业获得融资4400多亿元。同时,2018年以来安排30.06亿元支持革命老区所在地市引进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安排36.66亿元支持革命老区所在地市推动产业共建,并优化供地用地政策。
为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广东还在省级产业类和创新类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省级财政设立促进革命老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安排奖补资金50.5亿元。此外,全省共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63个,占全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6.6%。全省累计组织发动各类企业2400个帮扶老区苏区3408条村,投入资金11.09亿元,开展对接帮扶项目1629个,已竣工项目数量593个。
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省级财政从2019年起分5年专项安排15亿元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已落实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13亿元。同时,还出台《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推进革命老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措施。全省革命老区已建成图书馆总馆65个、分馆808个,文化馆总馆67个、分馆8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