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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 | “为有源头活水来”:广东立法助力科技金融创新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人大网

  “广东省管理的科创基金总额达2.5万亿元,引导银行机构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科技信贷余额超2.3万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

  8月6日,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吴世文向记者透露这组数据。

  资金就像是科技创新的水源。有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无数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才能真正变成实实在在的新发明、新技术,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7月3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其中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阐述“科技金融”,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上市融资、跨境投融资,用立法的形式,建立起一整套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和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整个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保障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

  何谓“活水”?在《条例》法言法语的背后,广东以其对科创和资本这两者的深刻理解给出了答案。

  投早、投小,生命之源,方为“活水”。水的价值在于滋养万物的生长,同样,科技创新领域资本的真正价值,在于帮助孵化中的创新种子生长,最终开花结果。对于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渠道汇集起来的资金流向哪里才最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广东的思路清晰而明确:“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条例》提出:“应当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长流不竭,方为“活水”。科技创新周期漫长,从基础研发到成果上市,中间要跨越“魔鬼河”“死亡谷”,充满了不确定性,每当遭遇挫折、瓶颈的时候,对逐利资本的“耐心”都是极大考验。对此,《条例》给出了长期主义的回应:对于政府科技、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国有创投机构的“容错机制”;地方政府可以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长期、容错,就是这一系列条款的关键词。

  进得来,出得去,循环往复,方为“活水”。去年8月,广东成了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个获批开展股权投资和创投份额转让试点的地区,构建起了“1+2+3+N”的试点支撑体系,其中的“3”,指的是省区市企业新设3只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简称“S基金”)。有了“S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就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转让等方式逐步退出。《条例》从立法层面明确支持这样的创新做法,将大大提升创投行业的流动性,实现科创资金的循环使用。

  广东人以水为财,讲究风生水起。深谙资本与科技创新之道的广东,以敢为人先的魄力,立法锚固科技金融创新红利,在铸造新质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原文链接:https://www.gdpc.gov.cn/gdrdw/rdlz/lfgz/content/post_199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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