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预先审查会议。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巫欣春参加。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以及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进行预算调整是必要的,编制的省级预算方案(草案)符合预算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拟定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安排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总体合理可行。
会议强调,要继续优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安排,尽快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解下达至市县,并督促市县及时进行预算调整相关法定程序。要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统筹加快新增政府债券的发行与使用进度,做到早发行、早使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持续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禁债券资金“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要完善专项债券偿还机制,落实专项债券偿还资金来源,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方鹏供稿;熊兴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