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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赣发〔2018〕31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形成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和管理成效

  (一)总体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全省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国有控、参股金融企业180户。其中国有控股金融企业128户、国有参股金融企业52户。

  截至2022年末,全省国有控、参股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267.9亿元,负债总额21591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623.9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760.2亿元,实现净利润105.5亿元。分级次看,金融资产主要集中在省、市两级,占比合计86.1%。分行业看,主要集中在银行类企业,占比合计91.2%。

  (二)管理成效

  1.国有金融资本实力不断壮大。2022年末,全省地方国有控参股金融企业实收资本1012亿元,同比增长38.2%。在经济下行、疫情影响、预期转弱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全省地方国有控参股金融企业盈利仍保持较快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44.8%、16.6%。同时,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非银行类金融企业占比上升,国有金融资本分布更加多元。

  2.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金融供给持续扩大,截至2022年末,全省金融企业各项贷款增速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连续18个月保持在20%以上。全省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涉农贷款分别同比增长24.1%、62.7%、13.7%。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低至0.7%,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6%,同比下降34个基点,为有统计以来最低。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6.1万户市场主体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516.1亿元,为实体经济节约利息约76亿元。财政金融联动成效凸显,全省担保在保余额2863.6亿元,担保放大倍数6.8倍,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银担总对总业务规模204.2亿元,排名全国第二,再担保备案业务、支小支农业务规模、银担分险规模均破千亿,排名全国第三。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41.8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4000亿元,我省2022年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绩效评价并列全国第三,评价优秀。创业担保贷款稳定和带动就业52.5万人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投放支持360个项目。

  3.金融风险保持整体可控。2022年末,省内四家城商银行信用风险总体可控;证券类国有金融企业风险覆盖率、保险类国有金融企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远高于最低监管要求。担保类国有金融企业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符合不高于10倍的监管要求。继续保持全国唯一债券零违约的省份,连续9个季度保持高风险金融机构“清零”成果。全年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化解数量达134件,为老百姓挽回财产损失11.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一是夯实管理基础。逐步推进授权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扎实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对国有产权变动的全链条动态穿透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本权益。二是强化激励约束。“量身定制”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考核指标,高标准核定企业经营目标,提高风险指标考核权重,把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作为减分项,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着力推进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对江西银行负责人实行限薪管理,逐步推进其他城商行实施限薪,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三是规范财务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财务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落实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制度,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一是支持银行证券业金融机构发展。将江西银行升格为省管重点企业,为银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为赣州银行补充资本,优化股权结构。由部分省、市级国有企业组成联合体收购国盛金控股权,国盛金控列为省管企业,其子公司国盛证券填补我省证券牌照空白。二是做大做强做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帮助省融资担保集团增资,推动信用评级提升至AAA级。优化整合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白名单”管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数量由41家增至54家。三是助力省金控集团申请金控牌照。帮助省金控集团增资,委托省金控集团管理恒邦保险国有金融资本,为集团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充分发挥集团金融投资运营平台作用,为集团申请金控牌照夯实基础。

  (三)强化政策协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一是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和市场主体,做实小微企业贷款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各类银企对接,促成融资意向7100余亿元。充分发挥财政金融产品效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线“赣金普惠”平台3.0版,累计发放贷款4096亿元,促进金融活水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降费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2022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45.2亿元,列全国第二。二是加大服务乡村振兴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新增柑橘、肉牛和淡水养殖三个省级特色保险,对水稻等中央险种提标降费,实行差别费率,农业保险覆盖全省主要农业产业,充分发挥农业产业风险稳定器作用。强化政策协同,创新推出“农保贷”业务,提高农户融资能力。不断完善“财农信贷通”工作机制,持续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投入“三农”领域,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大其他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持续推进赣州、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最高1亿元奖励,支持赣江新区、吉州区、于都县打造各具特色的示范区。引导金融企业积极对接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项目、重点产业链和“项目大会战”,加大对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及关键领域支持力度。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发展。强化“险资入赣”项目统计调度和对接,纵深推进“映山红”行动,构建“三级联动、分步奖励、全面推进”的扶持政策体系,推动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4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2022年末绿色贷款余额5432.8亿元,同比增长39.5%。

  (四)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指导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压实防范化解风险主体责任。盯紧苗头性问题,开展金融风险早期治理,台账式管理金融领域重点风险,稳妥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持续推进整治整改。建设“赣金鹰眼”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2.0版,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攻坚。加强私募基金风险排查与整治,在全国率先开展“伪金交所”整治,持续推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要求,积极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质效。三是建立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问责机制,压实风险防范化解各方责任。创新风险监测工具手段,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发我省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全覆盖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监测人制度。

  (五)突出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党建入章,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完善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三会一层”建设。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机制。三是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印发《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对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相关风控报告、制度的审议,督促企业提高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资本布局不优、企业发展质量不高、金融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国有金融企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

  二是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深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报告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三是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引导国有金融企业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持续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动跨部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问责机制。

  五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重点金融企业的支持,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围绕战略发展方向,突出主业、做精专业,推进国有金融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改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12/22/020345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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