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江西省财政厅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0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报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省级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疫情汛情大战大考,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和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受疫情严重冲击,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季度大幅下降,随着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和经济稳定恢复,收入运行逐季向好,全年完成29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1.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033.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81.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33亿元、调入资金7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3.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6亿元,收入总量为4445.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增长26.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7.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585.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93.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9亿元,支出总量4243.9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201.9亿元。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141.1亿元,为预算的93%,下降1%。其中,受疫情及减税降费叠加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76.8亿元和50.9亿元,下降0.5%和4.5%;个人所得税12.6亿元,增长11%,主要是居民个人薪金工资所得和财产股息红利增长较多。非税收入151.8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3.1%。其中,专项收入54.1亿元,下降24.2%,主要是广告收入下降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2亿元,下降23.6%,主要是司法部门行政性收费减收较多;罚没收入10.3亿元,增长75.7%,主要是清理以前年度罚没收入入库较多。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亿元,增长22.4%,主要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及税务部门调整经费支出科目;教育支出156.1亿元,增长1.7%,增幅较低,主要是2019年安排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债券资金7.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0.3亿元,增长45.9%;卫生健康支出28.9亿元,下降1.4%,交通运输支出82亿元,下降33.3%,主要是2019年安排省属公立医院建设以及铁路建设债券资金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6亿元,增长2.3倍,主要是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节能环保支出7.8亿元,增长42.2%;农林水支出90.4亿元,增长6.4%;债务付息支出21.5亿元,增长6%。
根据《预算法》规定,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转移支付安排情况。2020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2585.5亿元,增长4.2%。其中,税收返还230亿元,比上年增加5.9亿元,增长2.6%;一般性转移支付1999.9亿元,增长11%,占转移支付总额的84.9%;专项转移支付355.6亿元,下降21.9%,占转移支付总额的15.1%。
预备费使用情况。2020年,省级预备费预算安排10亿元,实际支出2.3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应急管理等领域难以预见的开支,包括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对企业上市所在地政府奖励等,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结余7.7亿元,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基建投资情况。2020年,省级基建投资预算安排5.2亿元,当年全部下达,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动能培育平台建设等方面,包括昌北机场扩建、省科学院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等,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2020年,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6亿元,比上年压减12.1%。省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亿元,比上年减少9574万元,下降33.6%,主要是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相关支出,以及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及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12万元,减少3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亿元,减少5049万元;公务接待费2094万元,减少1091万元。
政府债券收支情况。2020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87.6亿元。从举债类型看,新增债券1870.9亿元、再融资债券416.7亿元。从债券期限看,5年期债券190.8亿元、7年期债券381亿元、10年期债券777.8亿元、15年期债券584.5亿元、20年期债券198.3亿元、30年期债券155.2亿元。从举借层级看,省级举债220.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85.1亿元,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时确定的项目安排落实,再融资债券35.1亿元;转贷市县政府债券2067.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85.8亿元,再融资债券381.6亿元。2020年末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149.1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8299.4亿元以内。
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53.4亿元,其中:本级使用30.9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使用22.5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0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31.3亿元,加上当年开源节流挖潜,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9亿元,年末基金余额145.2亿元。2021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8.4亿元平衡预算后,基金余额36.8亿元。
预算周转金收支情况。2020年,省级预算周转金年初、年末余额均为2亿元,当年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3.2亿元,为预算的90.6%,下降9.1%,主要是受疫情及政策减免影响,车辆通行费收入减收。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18.7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9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60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5.4亿元、调入资金8.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9亿元,收入总量为2013.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34.4亿元,完成预算的188.7%,下降13.1%,主要是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1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73.6亿元、调出资金59.6亿元,支出总量2001.1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12.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3亿元,为预算的106.9%,下降6.1%,主要是企业经营利润下滑。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亿元,收入总量1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7亿元,完成预算的62.2%,下降39.4%,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全省“三供一业”移交改造清算工作延后,暂未安排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2亿元,按照国有资本收益30%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要求,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3亿元,支出总量8.9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3.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92.8亿元,增长1.5倍。其中:保险费收入514.6亿元,中央调剂资金收入192.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36.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93.4亿元,增长2.1倍。收支增长较大,主要是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全省收入、支出、结余均在省级反映。当年收支结余-100.6亿元,主要是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导致保费收入减少,加上上年滚存结余84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44.8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
2020年,面对经济下行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决议要求,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并更加积极有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以赴抗疫战洪。立足财政职责,将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筹集72亿元,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快速出台57项一揽子财税支持政策。大力支持抗洪救灾,统筹近60亿元安置安抚受灾群众,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安排35亿元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统筹14亿元支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二是加大政策对冲,全力稳定经济运行。以更大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有效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87.6亿元,比2019年翻番,并快速投向市政、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等领域;拨付抗疫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403亿元,支持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全面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减轻社保费负担、国有企业租金减免等惠企纾困政策,减负超1600亿元。对冲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出台“财园信贷通”十条新政,用足用好“惠农信贷通”、政府引导基金、融资担保、PPP等财政金融政策,撬动社会资本超2000亿元,有效拉动实体经济增长。
三是强化创新引领,全力培育发展动能。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连续七年大幅增加省级科技专项投入,推进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全省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9%,居全国前列。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统筹16.6亿元助力新能源汽车、航空、VR、光伏等产业发展;推动实施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和农产品供给,出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统筹近200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产粮大县奖励、实施耕地地力保护等。支持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四是精准聚焦发力,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20%,支持剩余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共获13.5亿元奖励。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统筹37.8亿元支持全流域、省内部分跨区流域和东江、渌水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安排31亿元支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防范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探索开展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和约谈问责机制,全省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遏制、存量超额化解;顺利完成市县政府融资平台整合目标。
五是坚持聚力惠民,全力增进民生福祉。统筹资金实施民生实事工程,51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着力保居民就业,安排20.2亿元落实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到1223.6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8.3%,居全国前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等各学段各层次办学经费得到有效保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4.7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十六年上涨,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均不同程度提高,对因疫情致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开展重大疾病救治。强化住房保障,支持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同时,统筹资金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民生建设。
六是立足科学高效,全力深化财税改革。稳妥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完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健全省与市县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推开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直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市县试点工作有序推开;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提质扩围。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下达中央直达及参照直达管理资金1107.1亿元,“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出台18条过紧日子硬措施,加大政策督促评估力度,全省一般性支出下降17.9%。加大财政“放管服”力度,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经费使用等更大自主权。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监管,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
2020年省级决算草案已经省审计厅依法审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审、省人大财经委初审,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省农业农村厅部门决算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核。从2020年预算执行、人大审核与审计监督的情况来看,省级决算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资金盘活统筹力度还需加大;有的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还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和部门过紧日子思想树得还不够牢固,等等。对此,我们将逐项对照,严肃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在全省经济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8.2亿元,增长1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5.6亿元,增长9.6%。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6亿元,增长129.5%,主要是实施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4.9亿元,增长28.5%。预算执行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收入稳中向好。受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及经济恢复性增长推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完成年初预算的64.9%,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增长18.8%,连续6个月保持较高增幅。二是质量保持平稳。全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7.1%,比上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税收增长较快,全省工业税收增长23.6%,有色金属、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电子等税收增长较快。三是支出保障有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于全国地方平均3.2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较高强度,其中科技支出增长29.9%,住房保障支出增长23.8%,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增长63.2%。年初确定的51件民生实事工程稳步推进。
上半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157.4亿元,增长3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6.7亿元,增长37.5%,主要是部分地区土地出让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支出1267.6亿元,下降23.6%,主要是去年中央应对疫情提前下达债券额度。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亿元,增长75.2%,主要是部分地区经营性资产集中转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亿元,增长2倍,主要是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40.5亿元,增长37.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04.2亿元,增长18.9%。
当前,随着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但主要还是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加上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后期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同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
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
一是支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江西加快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加快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提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效能,统筹中央和省基建资金推进“两新一重”建设。支持扩大内需,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消费提质升级。加大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投入力度,继续支持中欧班列、铁海联运开行,强化对外财经合作项目储备。支持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制造业强省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财园信贷通”等财政金融政策,切实为经营主体纾困减负。
二是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发挥财政支撑作用,切实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实施。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要求;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落实新时代进一步推动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做优做实赣江新区等国家战略平台。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大跨省和省内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运作,支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是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加快民生资金拨付和使用,确保圆满完成51件民生实事。统筹资金推进减负稳岗扩就业,支持实施技工就业促进等政策,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支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完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加快居家适老化改造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强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保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等重点民生项目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构建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四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进省与市县公共文化、应急管理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指导督促县乡两级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加快市县零基预算推广步伐;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落细落实。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直达资金扩面提质。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深化财政“放管服”,推动非税收入征缴跨省通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覆盖、投资评审“一次不跑”模式向市县推开。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
五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财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试点,推进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隐性债务监测预警和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基层财政运行动态监测。推进民生支出清单管理,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收统支,推动设区市全面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基金缺口分担等工作,切实增强我省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