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自治区级决算的决议
(2024年7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自治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自治区级决算(草案)和自治区级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自治区级决算。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吐孙那衣·艾先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