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国之基石。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近年来,保定市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民主法治领域、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步履铿锵,成效显著,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文物是凝固的历史。《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保定古城保护建设工作的新篇章,对古城保护和利用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7月13日,8年前曾在保定读书的陈超走在西大街沧桑厚重的青石板路上,看着修缮精美的建筑,感慨保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清风民韵”建筑风格的壁柱,半圆拱顶门窗,保存完好的传统砖雕工艺……如今的西大街,一个中西合璧的建筑画廊、多元交融的文旅游廊精彩绽放,游客人流涌动,彰显着保定消费市场的澎湃活力。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延续城市文脉,持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保定市出台《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苏少华介绍。
《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只是保定市健全立法机制,突出高质量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保定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立法数量和质量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据了解,保定市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始终,严格落实论证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合作中心、立法专家顾问库的智囊作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召开多层面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保定市还制定实施《关于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参考。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紧扣高质量发展立法。”苏少华介绍,为保障和促进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创新驱动重要载体作用,保定市出台《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将高新区成熟的产业扶持政策、创新激励体系、体制机制创新成果等通过立法予以固定,理顺了高新区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破解了发展难题和瓶颈制约,这是我省近20年来地级市中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最新地方性法规。
为促进保定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制造强市,保定市还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保定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规定》,进一步激发多主体创新能力、释放制造业企业活力、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竞争力。
为确保法规落地落实,法规颁布实施时,加大集中宣传力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宣传,增强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法规颁布实施后,组织人大代表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规落实执行到位。
聚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牵着民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定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一体推进法治保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实施“两规划一方案”;研究制定“民转刑”典型恶性案件的预防处置对策,从制度机制层面防范重大风险;全市现有2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2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村(居)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狠抓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末端落实,以20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依法治县秘书股机构设置、依法治乡委员会及办公室设立等全覆盖,有力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基础。
同时,保定市还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促使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跃升。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规范率、及时率均达100%。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者永远的初心和使命。
保定市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底线有了新保障。制定了《保定市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审执分离,开展“揭榜挂帅”专项活动,市县两级法院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执行卷宗公开、执行日志公开、执行现场公开、执行规范公开”的执行四大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诉前羁押率大幅降低。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智慧监督平台和12345接诉即办服务热线平台收集问题线索。市检察院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发展基层民主的制度体系方面,保定市印发《保定市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规范》,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指导推进全国第一批村级议事协商实验试点建设,搭建“民生议事堂”“百姓议事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议事平台。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的通知》,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新动能。
保定市还制定《村级事务公开平台文件汇编》,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升级和使用村级事务网上公开平台,实现对村级各类事务规范运转的全程监督。印发《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公开事项的通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
为健全统战领域各专项协调机制,保定市印发《保定市“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建立汇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台账,推广“红石榴服务驿站”品牌和典型做法,着力打造五位一体管理新模式。落实《保定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坚持和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逐项抓好落实。在宗教界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一次《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一次“三爱”“四史”为主题的讲经解经及演讲比赛、一次落实省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四进”规范要求的通知》成效观摩会、一次宗教团体联席会议),推动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
保定市还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宪法七进”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同时,持续推进“法律十进”活动,不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市87所中小学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近年来,保定市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出一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提供坚强的行政执法保障。
为彻底纠治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深入、执法程序不规范、案卷格式不统一、执法水平不够高等问题,保定市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测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四项专项检查活动,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治“硬措施”优化营商“软环境”。
铆足一股劲,紧盯不放抓长效。在构建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体系的浓厚氛围下,保定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案卷不断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六大领域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降低。
同时,保定市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给予企业纠错空间,用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行政执法,不断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幸福感”;全面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证联办”改革,实现“一次告知、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开设12345热线企业专席,接通率、响应率均达100%。全市各级各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蔚然成风,法治逐步成为保定市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的标志。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优化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等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持续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软实力提升保定核心竞争力。”保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淇说。
站在新起点,锚定新目标,奋进新征程,保定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服务大局,积极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和政法领域改革,奋力谱写法治保定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