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张家口市及万全区、赤城县,就《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召开汇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与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同志、一线工作人员、部分基层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县(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乡镇(街道)、企业等实地检查,并查阅相关档案卷宗。
执法检查组对张家口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张家口市高度重视,全面推动《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学习培训,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不断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资料。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难点痛点问题,让执法更有温度;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断凝聚行政执法监督强大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总结经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河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执法检查组同时对省“一府两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宋文新、副主任委员李勤,部分监察司法委委员、监察司法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