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5月28日,《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二审。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科技人才驱动。以科技创新助推中原农谷打造成为农业创新高地,人才至关重要。
二审中在“科技创新体系”一章增加“中原农谷应当引育种业领域高端人才,依托国家、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学术前沿的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与国内重点农业大学深度合作,通过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引进特聘研究员、访问学者以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形式打造一批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引育机制、创新人才引育方式,吸引更多种业领域高端人才到中原农谷干事创业。
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中原农谷种业创新,实现研发平台体系化、高级化、智能化。此次二审,《条例(草案)》第十五条中增加:“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种业龙头企业在中原农谷建立以种业创新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创建创新平台,实现研发平台体系化、高级化、智能化。”让种业创新跑出“加速度”。
推动中原农谷进一步加大种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是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关键一步。
让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种业产业,转化为种业生产力,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积极承接最新科技成果,从而推动实现种业振兴。二审中在《条例(草案)》中增加两款增加“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探索种业新品种、知识产权许可、作价入股、盈利分成等多种转化模式,搭建种业等核心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支持中原农谷种业企业积极承接种业领域最新科技成果,与技术原创单位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尽快培育出适应不同区域生长的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
《条例(草案)》二审中增加“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支持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模式,示范推广各类新品种、新技术;采用产业链推广模式,有序衔接新品种、新标准、新技术;建设网络推广平台,打造农业专家推广服务系统。”促进形成育繁推一体化、完整的全链条育种体系。
编辑:王紫仪